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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期(一、二批次)项目

2024-04-14 09: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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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期(一、二批次)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期(一批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宜发改发〔2023〕155号、关于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期(二批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宜发改发〔2024〕2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及其他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关于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期(一批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宜发改发〔2023〕155号、关于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期(二批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宜发改发〔2024〕2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宾市南溪区仙源街道凤凰大道西侧、宜宾市南溪区仙源街道凤凰大道以南,横七路以西,XC-A-02-10、XC-A-02-12 地块。
2.2建设规模
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期(一、二批次)项目,总投资101250万元。其中一批次总用地面积约200亩,总建筑面积约7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2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500平方米,总投资71500万;二批次总用地面积约251亩,总建筑面积约297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292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824平方米,总投资29750万元。建筑内容包括教学楼、实训楼、体育用房及风雨操场、学生宿舍、学生生活服务用房、地下停车场等主体工程以及相关附属工程。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以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及招标具体要求为准。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设计工作内容包括:
完成本标段内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人防工程设计、建筑施工图设计、室外附属及景观设计、室内精装饰设计(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建筑外立面专项深化设计、二次深化设计等)及有关报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2.5施工工作内容包括:
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含岩石爆破)、桩基工程、人防工程、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变配电工程、室外附属及景观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6计划工期:290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共计90个日历天(不含项目业主、发包人、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时间),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
因征地拆迁、杆管线搬迁、环保管控及用地报批手续等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后,工期可顺延。
具体完工时间根据建设需要以项目业主、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协商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以及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建设能力;(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1个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1个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2021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1个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牵头单位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29 00:00:00 至 2024-03-04 23:59: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5.1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170 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5.2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3-25 09:00: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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